近日,国家卫健委在官网上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371号建议的答复》。答复函中明确提出:我委一直鼓励和支持干细胞、免疫细胞等研究、转化和产业发展。干细胞、免疫细胞等细胞制剂具有明显的药品属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已经为相关制剂通过药品审批制定配套政策,审批后可以迅速广泛应用,既有利于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又有利于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全文如下: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371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康养产业助力健康中国战略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委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健康中国建设五项重点任务,即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在发展健康产业方面,提出积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我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做好发展健康产业相关工作。
一、关于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2019年10月,为减少群众异地就医,实现区域间医疗资源均衡配置,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我委印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发改社会〔2019〕1670号),提出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优先整合现有资源、确保落实公益责任、统筹推进“三医”联动、坚决有效防范风险的基本原则,以“按重点病种选医院、按需求选地区,院地合作、省部共建”为工作思路,选择了河北、辽宁等8个省份作为第一批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在试点中不断总结、完善经验。
下一步,建议请河北省有关部门提前做好沟通和申报工作。我委将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医疗资源现状,结合医疗资源布局和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积极给予支持和协调。
二、关于支持推动示范区干细胞治疗、细胞免疫治疗等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我委一直鼓励和支持干细胞、免疫细胞等研究、转化和产业发展。干细胞、免疫细胞等细胞制剂具有明显的药品属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已经为相关制剂通过药品审批制定配套政策,审批后可以迅速广泛应用,既有利于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又有利于产业化、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支持、引导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相关企业按照药品研发相关制剂。
三、关于支持示范区先行试用国外已上市、国内未注册医疗器械
2019年以来,我委积极配合国家药监局等主管部门在放宽特定区域医疗设备和药品准入政策等方面推进相关工作。加快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药品的进口审批;放宽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准入限制,允许在大湾区内地9市开业的港澳资医疗机构使用已在港澳地区获准使用的药品。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相关部门总结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